(审议稿)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南华大学学生会章程》有 关选举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 南华大学第八届学生委员会选举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
三、南华大学第八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应选名额为7名,主席团候选人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等额选举。
四、 南华大学第八届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候选人员名单在校学生会、各院学生会酝酿、推荐的基础上,经校团委、各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后提交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由大会筹委会对各候选人进行考察,提出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校党委同意。根据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的情况,确定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南华大学第八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进行选举。
五、 本届主席团候选人的选举,须在参加选举的委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因病因事缺席的委员,不能委托他人投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候选人得到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当选。
六、 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同意的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下面的空格内直接填写自己所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方格内划“○”。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7人)的有效,超过应选人数(7人)的无效。
七、 会议宣布选举结果,主席团成员按姓名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并报告所得票数。
八、 本次选举在会场设投票箱一个,不设流动票箱。
九、选举设监票人2、计票人2名,其中总监票人和总计票人各1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第一次全委会讨论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各选举工作小组在总计票人、计票人统计结束后,选举统计结果须由计票人和监票人联合签名。
十、本办法经南华大学第八届学生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后生效.